HIREVISA 退款规定

HIREVISA 退款规定

Hire Diversity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HIREVISA,依据遵守《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来营运以下退款规定。

本退款政策的翻译版本与韩语原文内容不一致时,以韩语版本为准。

发布日期:2026年3月19日

生效日期:2026年4月2日

目录

第1条 退款标准

第2条 各退款事由处理标准

第3条 退款申请方法

第4条 退款处理期限

第5条 各支付方式的退款方法

第6条 其他注意事项

第7条 变更记录

第1条 退款标准

  1. 1.
    材料审查开始后,服务费(手续费)不予退款。
  2. 2.
    政府费用根据各服务标准,通过转发收据号或退款方式处理。

第2条 各退款事由处理标准

外国人登录证新办签发服务 — 各阶段退款标准

阶段事由退款标准
补充材料截止前重复申请全额退款
服务误申请材料审查开始后手续费不予退款
个人原因取消材料审查开始后手续费不予退款,政府费用收据号转发
补充材料截止后个人原因取消手续费不予退款,政府费用收据号转发(7个工作日内)
补充材料不足(已付款)手续费不予退款,政府费用收据号转发
未付款不属于退款对象
公司过失全额退款
提交出入境管理局后服务中断(转为个人办理/取消)手续费不予退款,政府费用收据号转发
个人原因取消手续费不予退款,政府费用收据号转发
外国人登录证签发后因公司过失产生罚款罚款由公司承担
付款金额不一致少付/多付差额追加支付或退款处理(少付3个工作日未补缴 → 可取消服务)

延长停留期限·变更停留资格服务 — 各阶段退款标准

阶段事由退款标准
材料审查前重复申请全额退款
服务误申请全额退款
个人原因取消全额退款
材料审查后个人原因取消手续费不予退款
补充材料不足(已付款)手续费不予退款
未付款不属于退款对象
公司过失全额退款
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后服务中断(转为个人办理/取消)手续费不予退款
个人原因取消手续费不予退款
审查不许可(出入境事由:出境、欠税等)手续费不予退款
GKS奖学生政府费用退款根据提交方式退还政府费用(印花税)
付款金额不一致少付/多付差额追加支付或退款处理(少付3个工作日未补缴 → 可取消服务)

第3条 退款申请方法

  1. 1.
    退款申请可通过HIREVISA应用内 我的页面 → 支付记录 → 退款申请 进行。
  2. 2.
    所有退款申请,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客服、邮件等)提交,均以本公司提供的正式退款申请表提交完成时间为退款申请日起算点。
  3. 3.
    在指定期限内未申请退款的,公司不承担退款义务。

第4条 退款处理期限

  1. 1.
    退款申请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连同申请事由向申请人通知最终判定结果。
  2. 2.
    退款批准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支付。但PG公司授权取消的情况,按照相关发卡机构的退款期限执行。 如因发卡机构原因延迟,请另行联系发卡机构确认。

如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退款,请通过以下链接联系我们。

第5条 各支付方式退款方式

支付方式退款方式
银行卡/便捷支付自动退款至原支付方式(如信用卡等)
银行转账/便利店现金支付提交退款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韩国银行账户信息后汇款处理

如退款申请人在韩国没有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交以下3种材料后可退款至第三方账户:

  1. 1.
    第三方名下银行存折复印件
  2. 2.
    退款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护照或外国人登录证)
  3. 3.
    第三方收款同意书及委托书(公司提供格式,用于防止法律纠纷)

第6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1.
    因客户自身原因(未提交材料、信息错误等)导致服务中断的,根据进展阶段可能限制部分退款。
  2. 2.
    因支付方式产生的PG公司退款手续费可能由本人承担。
  3. 3.
    本退款政策遵守《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4. 4.
    服务政策可能在事先通知后变更,届时将通过网站或电子邮件通知。

第7条 变更记录

本退款规定自生效日起适用。如因相关法令及方针发生变更内容的增加、删除及修正,将及时通过网站公告。

变更记录